劳动争议仲裁(调解)依据: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;
2、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》;
3、《江西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》;
4、《江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》。
办事程序:
1、审查
2、立案
3、收费
4、调查取证
5、调解
6、裁决(调解不成)
7、结案了解情况。
申报材料:
《劳动争议申诉书》及相关证据、资料。
承诺时限:
立案审批:7天内;
结案:60天内
收费标准及依据:
1、案件受理费:20元/件(3人以下);
30元/件(4-9人);
50元/件(10人以上)
2、案件处理费:按实际开支收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