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 长:康万明(联系电话:8231040) 主要职责:拟定全市劳动关系调整的办法并组织实施;制定劳动合同、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办法;建立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,负责市属单位和中央、省驻市单位劳动争议处理及劳动合同鉴证工作;负责审核本局管理范围内的劳动关系以及办理劳动关系接转工作;负责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、罢工等突发事件;承担与劳动争议和工资福利有关的信访工作;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;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管理,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;拟定全市企业指导线和最低标准及有关政策;指导各地发布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;拟定国有企业经营收入办法,组织指导全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实施。组织起草、修订、清理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、规定、措施与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政策的衔接工作;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,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案件;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政策的咨询工作;负责本局普法教育工作。